近日(ri),我(wo)委(wei)将陆(lu)续推出部分农业执法案(an)例,通过(guo)案(an)例形式向公众宣贯农产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,同时给(ji)出日(ri)常生活小(xiao)技巧,帮助居民朋友们辨别(bie)真🎃伪、确保(bao)农产品质量安全,保(bao)障市民身体健康!
案件简述(shu):
2022年9月,上海市松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人员在某乡镇一♊冷库内执法检查时发现,多箱预包装冷冻动物产品包装箱体上无正规产品包装印刷和配料表,无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标志,打开包装确认为动物产品预包装冷冻产品。执法人员要求该冷库负责人提供该批动物产品所对应的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》,该企业无法提供。大队执法人员依法确定该商家销售的动物产品为不合格产品,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,并对其作出行政处罚。
法律(lv)法规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(dong)物防(fang)疫(yi)法》第五十一条(tiao) 屠宰(zai)、经营、运输的(de)动物,以及用于科研、展示、演(yan)出和(he)ꦕ比赛等非食用性利(li)用的(de)动物,应当(dang)附有检(jian)疫证明;经营和(he)运输的(de)动物产(chan)品,应当(dang)附有检(jian)疫证明、检(jian)疫标志。
辨别小技巧:
居民朋友(you)们可(♎ke)在购(gou)买动(dong)物产品时(shi),让商家提供《动(dong)物检(jian)疫合格证明》,确定该批动(dong)物产品具有(you)合法的(de)《动(dong)物检(jian)疫合格证明》后,才(cai)能放心购(gou)买。